迈巴森(上海)进出口有限公司关于《新广告法》涉及违禁词与敏感词的公告声明
新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早已正式施行,但在我公司建设网站中难免发布了一些信息违反了新广告法,用了极限用语,如新闻列表页、新闻的标题、副标题、正文、以及其它页面等。在此我公司郑重声明,网站当中所有涉及违反《新广告法》的词语在此声明前一律立即失效。我公司对于极限用语也正在逐步核查更改,请市场监督的同志及同行同仁们给予一定纠正的时间,不胜感激!
jQuery之家
返回下载页